让人喜爱。
靳麟弃轻轻笑了一下,道:“你喜欢就好。”
如果口味没有变化的话,郑水晶估计是极喜欢吃的吧,在他的记忆中,小小的水晶能一个人干掉一大碗呢,甚至把里面的面汤都喝的一干
二净。
郑水晶捧起面完,面的香味让她食欲大增,拿起筷子吃了一口之后发现真的好好吃啊,虽然和‘夜皇’里面的食物没得比,但是却也是那
种让人吃了一口还想再吃一口的感觉哦。
靳麟弃坐在郑水晶的旁边,用余光看了一眼她吃了那么高兴,果然,这么多年了口味也没有变化。
他拿起筷子,也开始吃起自己碗里的面条,究竟是多少年前呢? 他们也是这样挨在一起,手中拿着最简单不过的鸡蛋面,那个时候的靳
麟弃就觉得,鸡蛋面竟然会那么好吃,其实不是因为面条变好吃了,而是因为身边坐着对自己重要的人。
吃完了一碗面条之后,郑水晶感到特别的满足,最近的伙食真的吃的太好了,现在她都不敢称体重,肯定长胖啦。
她放下碗的那一刻,靳麟弃也放下了碗,两个人基本上是同时吃完了一碗面。
“你认识我吗?”郑水晶转过头看向靳麟弃,问出了自己想要解决的疑惑,虽然谁这样直接开门见山的问貌似有点不太礼貌,但是她还真
的是听想问的。
认识她吗?
如果不认识的话,为什么会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能准确的叫出她的名字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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