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熊虎草莽卷_隋—薛举、薛仁杲传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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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很早以前,有一支薛姓族人从他们的河东汾阴(位于今山西运城市万荣县)老家迁徙到兰州金城(今甘肃兰州市)定居,后来渐渐在当地成了一方土豪。

当年率领族人背井离乡远赴西北的是族人的首领薛汪,至于为何迁徙至此,目的不太清楚,多半是为了生计才做出这样的选择。

兰州这片地方,在中国古代历史上,是重要的丝绸之路通道,是很多中西商贾必经的中转地,薛汪迁徙至此一定也是为了生意上的考虑,而他的整个选择,对于他本人来说,有很重要的意义。

在金城发家致富之后,薛汪也在这里拥有了自己美满的家庭,并且妻子还给他生下了一个让他很满意的儿子。

或许是因为金城这个地方让自己发迹致富,薛汪干脆给儿子起了一个充满无限希冀的名字。

薛举!

举,有兴起之意,薛汪给儿子起这个名字,除了对自己发迹致富的感激之外,同时,也有可能是希望儿子以后能出人头地,青出于蓝而胜于蓝,成为家族的骄傲。(这个纯属个人猜测,但起名的含义大多都是寄托希望,所以薛举名字的含义很有可能也是这样)

从小在富贵之家成长起来的薛举,有着很多世家纨绔子弟也有习性。比如说:舞枪弄棒!

薛举从小就对经济文学之类的东西不太感兴趣,反倒是对骑马习射,卖弄拳脚功夫这类的活动充满了兴趣。

也正是个兴趣的影响,薛举的身板远远胜过常人,史书记载他长得五大三粗,臂膀有力,而且骑马射箭技术非常娴熟,如果那个年代有武举考试这么一说的话,薛举绝对能一举夺魁。

除此之外,薛举还完美沿袭了世家子弟的一个恶习,就是做事比较狠毒,而且不计手段。(有点像水浒传里面的高衙内)

在《水浒传》中,围在高衙内身边的除了一些三教九流的纨绔流氓以外,还有一些本事也不小的人物,例如:陆谦。

而薛举作为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,自然也会有三教九流的人物来和他套近乎,就比如说当时西北边境有很多铤而走险干违法生意的豪侠(这帮所谓的豪侠无非不过是一些干杀人越货,走私贩卖的贼人或者不安分分子)。

他们或因为被薛举家缠万贯的钱财吸引,或被薛举的本事所折服,纷纷投到薛举麾下,并且推举薛举当了老大。

这帮人每天纠集在一起,也不干什么匡扶正义,替天行道的正事,反倒是充当着帮收租的打手角色。

后来薛举可能也是觉得老是这样也没有什么意思,于是便打算走走仕途,混个官当一当。

凭借着自己家的家财实力,薛举买到了一个金城府校尉的官职。

其实就是一个作战部队

队长的官职,论品衔,不算特别大,论职能也比较有限。基本上这种官在隋朝末年的乱世里,花点钱,都能够买到。

在金城府有了挂名的编制之后,薛举开始成为了正式的公务人物,明天朝九晚五,打卡上下班,过起了还算安定的生活。

可我们细细想一想,花钱都能买官来当,那这个国家得腐化到什么程度?所以,薛举的这个挂名官职其实不值一文。

更何况流年乱世,就连老天爷都给出难题。

当时陇西一带盗贼猖獗,主要是因为碰上了饥荒,老百姓吃不饱,很多人都选择当了土匪强盗来维持自己的生计。

金城府的父母官名叫郝瑗,也是个有心想要治理好地方的父母官,在看到陇西大规模兴起盗乱后,他决定出重拳治理。

他先是在金城府张贴榜文,招募讨贼的义士,并且许诺,成功之后,必有重赏。

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,老百姓在看到金钱的诱惑力之后,纷纷选择加入讨贼团队,准备拿自己的命来换这些实用的东西。

在人马招募齐了之后,郝瑗命薛举担任他们的队长,全权负责镇压流寇。

为了鼓舞这些人的士气,郝瑗还专门给他们办了个送行的宴会,好好犒劳了他们一番。

另外,郝瑗还在城里给他们准备了很多订制的战甲,亲自一件件送到他们的手里,并且祝福他们讨贼成功(潜台词:拿你们的命去拼)

薛举一看县令如此抬举自己,心中也是无限感激,于是乎,出于对郝瑗的知遇之恩,他决定!

杀了郝瑗!

薛举故意找郝瑗敬酒,然后趁着敬酒的时候,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刀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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