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卒不顾死者,利厚赏也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四三)。
同时军功赏赐给宋朝带来巨大的财政压力,两宋战事不断,军功赏赉花费极大,宋孝宗时仅教阅部队就“凡支犒金银钱帛以巨万计”(《武林旧事》卷二《御教》)。
孝宗继位时心怀大志,锐意进取,曾经力图收复中原,当时的祭酒芮国器上奏,应该先盘算一下目前朝廷的积蓄能够支付多少次犒赏,便可知道财力是否能够支撑北伐作战。结果盘点后得知,府库的财产只够支付十三次犒赏,宋孝宗只得打消用兵的念头。
有此一点可知,在两宋时期军队的犒赏所用掉的金钱,耗费了巨大的国力,与此同时,以上所说的这些还没有计算各种虚报人数,骗取军饷等等。
其五赙赠,赙赠之礼源于周代,指官兵死亡后政府支付给丧家助葬的抚恤金。宋朝的赙赠制度详尽完善,针对军队将士出台了专门的赙赠法。
如庆历二年(1042年)规定“自今阵亡军校无子孙者,赐其家钱,指挥使七万,副指挥使六万,军使、都头、副兵马使、副都头五万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百三十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