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其中,形成了红色的勾线,倒让盔甲整体看起来更加立体生动一些。
光从审美的角度来看,这个配色是非常不错了。前提是,你不知道这里面是血迹。
如果把它当作不祥之物,怎么解读都可以。但单纯从盔甲的层面来说,这绝对算得上是一件珍品。防护力相当,普通的兵刃在上面只是造成划痕而已。所以整个盔甲的配种是非常够份量的,足斤足量,约摸有七八十斤重。如果再搭配上兵器,很难想象,是什么样的将军能穿着它驰骋疆场的。
“这该不会是死人的东西吧?”九爷问白朔风。
“我打听过了,不是。那位将军是从身上脱下来,直接典当,把伙计也吓了一大跳。本来当铺里很少收这种东西,原价不过十两银子而已。”白朔风说。
“当铺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,这东西光造价也不下千两银子了。”白九爷说。
“对呀,所以我最后是以二百两银子入手的,也算是捡漏了。”白朔风说。
“这个漏捡的好!”白九爷从来不管白朔风怎么花钱,只要是他觉得合适的,万两以下,都可以记入公帐,不必报备。
“行,就它了!”白九爷拍板了,这就是他送给白心慕的新婚贺礼。“这件盔甲,有没有名字呢?”
当然得有名字了,如果报礼单的人喊出盔甲一副,那岂不是毫无气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