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采烈,能当上宋煜的小跟班,那可不是一般人都比的。
光是这一点,等他们回去土匪窝子,都能昂着头鼻孔看人了!
沈娇娇之所以答应宋煜来镇上,实则也是为了自己的“考察”,她在一处摊前买了个小风车,问摊贩道:“老板,你知不知道这镇上,哪家是卖锦鲤的呀?”
摊贩下意识的飞速瞟了眼她身后的宋煜,恭维着笑道:“哎哟,夫人您可真是问对人了。我告诉夫人啊,这镇上只有金家卖锦鲤,不止咱们镇,远到县里,也只此金家。至于京城里嘛,倒是有两家实力雄厚的,他们常年供给皇宫里的贵人妃嫔们呢!”
锦鲤,一般是大户人家家里才会养的,若是给皇宫供给,那是相当了不得的。
沈娇娇心道:在这县和镇里,她最强大的同行是金家,在京城里,可是两家。她一个初做生意的,自然不能跟他们比经验,要比能耐。
“知道了,谢谢老板。”
她买了个小风车,丢给自家相公。
宋煜觉得拿着娘里娘气,不适合他这个硬汉,于是丢给跟班。
堂堂土匪,手里头拿着个风吹的小风车,别提,还挺萌。
画面感非常强烈了。
沈娇娇对宋煜道:“相公,这金家是祖祖代代都做锦鲤的生意的,我们若是按照寻常的模式,肯定不能与他们争锋。所以咱们得创新,打破传统的锦鲤生意模式,才能争得一席之地。”
通过这段时日对锦鲤的培育,沈娇娇认为,这是个很佛系的工作,但是锦鲤养的好不好,就要看往里头投入的有多少了。
她曾见过一条黄金超大锦鲤,卖出去百万的金额,也是培育者呕心沥血养成的。
宋煜沉吟道:“创新……娘子有何高见?”
沈娇娇拿出自信,道:“他们都养红锦鲤、金锦鲤,甚至其他花纹的锦鲤,我就养绿锦鲤!还要养出这世上再找不到第二家,独一无二的锦鲤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