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这家伙得有四五百斤重,一家至少能分到一百五十斤肉,这下家里有粮食吃了。
张顺抽出腰间的匕首,走到猪王面前,隔开了他的颈动脉。
血滋滋滋的往出喷,不一会儿就染红了这片土地。血腥味儿随着空气飘出了二三里。
王建华嗅了嗅空气中的血气,皱眉道:“张大嘴,你把他的动脉隔开干什么啊?”
“放血啊,血要是凝固在肉里,这个肉就不好吃了。”张顺收刀的姿势十分潇洒。
王建华反问:“这山上不只有野猪,好像还有狼吧,万一把狼给引来了,咱们两个能行么?”
张顺愣住了:“哎呀妈呀,我太高兴了没这可咋办啊,狼是群居动物,咱们两个可弄不了啊。”
“咋办,赶紧拿着猪跑啊!”
“这家伙这么重,怎么跑啊,咱俩也抬不动啊!”
“真笨,用自行车驮着。”
“不行!”张顺连忙拒绝:“这家伙保守估计将近四百斤,放在自行车上,自行车不就不堪负重的压坏了么?”
自行车在这个年代可是比较珍贵的,平时在家里都当宝似的供着,用他驮着四五百斤重的猪,那不是浪费么?
他家的自行车都是推进家里的,平时划掉一块儿漆,他都觉得心疼。
王建华反问:“你是想让媳妇和孩子吃猪肉,还是心疼自行车?”
“这...”
张顺有点儿进退两难了。
忽然,他看见了王建华的新自行车。
“你的自行车不也行吗?还是新的,大梁比我的结实。”
王建华说:‘我这个自行车是许大茂的,我家的自行车我妈骑走了这个自行车要是我的,我还能和你废话么?’
“你决定吧,猪我打死了。是咱们两个吃还是让狼吃,你选一个吧。”
王建华笑到:“我总不能即出枪,又出车吧。”
张顺看了一眼自己的自行车,咬咬牙:“搬!”
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