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巡查,去绿绮楼查案。
这回结案,全是因为查出了那个豢养鹦鹉的歌姬是突厥派来的探子,证据确凿,顺藤摸瓜地抓出了不少人。
“我们将那只鹦鹉带回北镇抚司,才查出这鸟并非鹦鹉,而是西域才有的候鸟。据说此鸟羽毛艳丽却可日行千里,更能识得路途,常被西域人用来送信,故被称作番鸽。”林子濯说。
“我在虎牢关见过两回,不过这鸟太过显眼,突厥人不爱用。”方临渊道。
“只是我实有一事想不明白。”林子濯撑着桌子,身体微微前倾,认真地看向方临渊。
“什么?”
“番鸽的模样与鹦鹉别无二致,只有飞翔时的翼展才能分辨出区别。”林子濯说道。“您单知道我们是去排查敌匪的,怎么能这么快地看出我们要搜的是什么,还能准确地辨认出它的品种?”
方临渊拿起酒杯饮了一口。
“那鸟身在笼里,当然看不出什么。”他说道。“但你们带它回去的时候想必也看见了,它足踝上有环状的勒痕,非为一两日能留下的。”
“是啊。”林子濯应声道。
“若是拴在鹦鹉架上的鸟,足上的银环向来很松,这才能让鸟雀在架上翻飞自如,养起来才好看。”方临渊道。“那样的银环自是留不下痕迹的,更何况它是被养在笼子里,更不需要足环。那么,什么东西才能在它足上留下环痕呢?”
林子濯微微一愣:“绑在足上的信筒?”
方临渊微笑着点了点头。
林子濯恍然大悟,顿悟之余,还不忘举起杯来敬了方临渊一杯。
“将军心思缜密。”他说道。“只是不料那么远的距离,您竟能捕捉到这样细微的痕迹。”
方临渊笑了笑:“从小眼神好罢了。”
林子濯神色却很肃穆:“只叹将军是征战沙场的帅才,不能大材小用,否则若您真入我锦衣卫中,岂还有办不出来的案子?”
他是真的一副惺惺相惜的情态,倒把方临渊夸得不好意思了,赶紧仰头喝尽了杯中的酒,把话题转移开了。
“不过,倒是你们,既是去捉拿探子的,怎么这样大张旗鼓?”他问道。
林子濯微微一顿,看向方临渊的目光有些复杂。
若单只查探子,自是不可这样招摇。
但他们在那一日前往绿绮楼的原因,是户部盐运使邱朔特来告诉他,说自己那位总逛花楼的同僚又去绿绮楼见了那个线人,此时二人正在一处。
这种情状,自然是要速战速决地捉现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