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她没有跟宋书雁以外的任何一个男的表白过,谢天谢地,不存在修罗场。
她悄悄抬头看了眼宋书雁,想从他脸上看出点蛛丝马迹,想知道他在认识她以前,有没有白月光或朱砂痣,毕竟,她认识他的时候,他都快高三了。
那个年纪的男孩女孩,心里没个暗恋对象都说不过去。
殊不知,宋书雁也在庆幸。
庆幸,他对周锦时一见钟情。
遇到她的第二天,他找同班同学借化学笔记,俩人约定在这家奶茶店碰面,等同伴的时间,他随手拿过桌子上的本子写了一句话。
末了,没忘拉一条横线,写上英文名Conrad。
他很快便翻到了这句话,抱着本子找到老板,目光灼灼地看向他,“我找到了,就是这句,请问我可以把它裁下来带走吗?”
老板微笑,“他有跟你说过我的规矩吗?”
不远处,周锦时心里翻江倒海,都快酸死了。
如果她没有看错的话,那本书的日期,在她认识宋书雁之前。
宋书雁竟然在认识她之前,就在店里给别的女孩子留言了。
留言就算了,过了这么多年他竟然还记得。
记得就算了,他竟然不给她看!
醋海滔滔,快要把她淹没了,酸死了。
可宋书雁毫无所觉,仍笑意盈盈地看向老板,小声问:“您可以移步到那边吗?”
老板看了周锦时一眼,“如果我说不,你打算怎么办?”
宋书雁蹙眉,“那我只能先告诉她,然后再跟您复述一遍。”
老板端起手边的咖啡,主动走出吧台,笑得意味深长,“你介意我成为你们play的一环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