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的投资合作已经在环球影业走完了立项流程。
双方很快就签订了《舞出我人生》电影海外全版权交易合同,《生死时速》电影的投资合作合同,《生死时速》、《舞出我人生2》、《鲨滩》三部电影的发行合同。随后,环球也很痛快的把5397.5万美元转账给了林顿电影公司。截止到现在,《舞出我人生》的收益总共合计为14559.5万美元,后面还有原声大碟的后续分成和录像带的租售分成,甚至还会有其他的衍生收入。当然这些后续收入将会在明年之后结算,纳入明年的公司应交税额,可以说让林顿电影公司一战成名,赚得盆满钵满。《舞出我人生》电影的投资为970万美元,公司的毛利润高达13589.5万美元,可以说是收益比惊人,但相应的税收也会很高。按照美国现行30%的企业所得税纳税标准,以及其它的州附加税,总计32%的税率计的话,那么林顿电影公司应交税款将达到4348万美元,这肯定不是林顿想看到的结果。好在公司是注册在特拉华州,税率较低,要是注册在加利福尼亚州的话,税率起码增加4个点,就是543万美元,这也是为什么好莱坞的电影公司都纷纷注册在特拉华州的原因。林顿电影公司先是对已经立项的《舞出我人生2》和《鲨滩》剧组注入资金,合计1800万美元。考虑到《生死时速》是要和环球影业共同出资合作,双方成立了《生死时速》工作室,账目单独结算,林顿电影公司也按照合同约定,将2100万美元打入工作室账户,环球也按约定将1400万美元转入工作室账户。工作室制度可以说是好莱坞大公司的惯例,每当有投入较高的影片立项,需要引入外来的资金时,制片公司就会成立相应的工作室。统筹影片的资金、筹备、人员、拍摄、广告、赞助以及周边等各项工作,一些大卖电影的工作室往往能存在数年甚至十几年。扣除3个剧组的投资资金后,即使扣除公司全年的管理运营费和新公司新购置的设备,林顿电影公司的毛利润仍然高达8850万美元以上。在征询了周海生和古德曼以后,为了抵税,公司决定捐掉10%的毛利润做慈善,也就是885万美元,这也恰好是美国企业所得税的抵税最高标准。至于捐款对象,理所当然是林顿成立的‘林顿慈善基金’。这样操作下来,明年4月份的缴税金额仍然高达2548万美元,这就要看林顿在今后有没有适合的固定资产投资,以及周海生的避税手段了。罗伯特建议适度增加《舞出我人生2》和《鲨滩》的成本,其实就是增加林顿的剧本费和联合制片人片酬。林顿也从善如流,将两部电影的剧本费和联合制片人片酬分别增加到100万美元,这样《舞出我人生2》的投资成本达到1300万美元,《鲨滩》的投资成本达到700万美元。同时还按照周海生的建议,将庄园每年接近百万美元的安保费用挂在电影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