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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4章 炸毛了

回去了。

但是让凌月气结的是,余芳急急忙忙的跑过去,就只抱了凌海走,当时凌月就炸毛了,结果到现在,俩孩子都留着了,一个也不让她带走。

她那个时候是真的很无语了,想不明白,她身为一个女子,生意都做起来了,到底是为什么,让余芳这么看不起女人?

凌云当时也在身边,看见自己母亲这个做法,从此以后,再也没提过这个事。凌琴其实也有点生气了,弟弟妹妹都是他的亲人,何以自己的母亲就这样不待见女儿?

凌琴对这个姐姐很敬佩,他不觉得女子不如男,为什么母亲就偏心男孩子呢?由此经历,凌琴暗暗发誓,以后自己有女儿了,绝对不会这样做。

现在凌海凌心都会爬了,也会啊啊啊的说话了,余芳每次来看的时候,孩子跟她根本就不亲,尤其是凌海被抱着的时候,就哭,只有王大娘,凌云,凌琴,还有凌月抱的时候才不哭。

就连穆白和田宓抱,都不给面子的。一来,凌海从小就是王大娘带着的,他认人。二来,三姐弟是他的亲人,经常见得到,见的也最多。

每次凌海哭,余芳就说了一句,“他之所以这样,是因为从小就不在我身边。”

这话说的带着情绪,凌月听得出来,从来不接话茬。因为莫城与临叶镇的距离,隔了半天的路程,所以,余芳见到孩子从一个星期变成了两个星期,因此见的就更少了。

别说凌海见的少了,就连凌云凌琴也都是没有事不会回来,但是每个月回来的时候,都会送上来一笔钱。

尽管凌云在从中调节,他发现,自己的娘,从根儿上就不喜欢女儿,大姐是这样,五妹也是这样,就当没这个孩子一样。

反观,他每次劝凌月的时候,就能看见凌月的动摇,两个一对比,凌云也是个大孩子了,过年就十四周岁,虚十五岁了,可以定亲了。

他的思想本来就早熟,有担当,好赖是非还是能分得出来的。尽力过了,就不再盲目的尽力了。

洛河村那边的村子,凌月当时问了张林和柳氏的想法,是想在乡下生活,还是要跟她去城里生活。

张林的意思是,要在乡下生活,祖上一直在这,舍不得离开。柳氏也随着丈夫的意思,不想离开。

于是,凌月就跟张林说:“姐夫,这周围的村子,你都帮我打听,地是一定要买的,有卖的就拿下来,以后洛河村周边的村子,就都归你管。你看上哪片地,优先挑选最好的拿在手里。

钱不够就我先买着,等你钱够了,随便挑地。”

就这样,张林根本没有什么经济上的负担,而且,这地管理谁家的都跟管理自己家的一样,只要有人手工作,就什么都不是问题。

出于良心,发生了点什么事,人手不够了,张林都会舍弃自己的地,让凌月的地优先发展。

为此,凌月也是非常感激,知道自己把自己的食物来源交给张林是对的,所以,她才敢一步一步的前进。

不然的话,她很有可能把凌云留下来,或者把王大娘和李大伯这一家留下来看着。

就是因为张林这么有良心,不忘初心,所以她才能把凌云凌琴两个都接到城里来,谋更好的发展。

其实凌琴,凌月是无论如何都不舍得放走的。凌琴的天赋太让凌月喜欢了,不管走到哪,都带着。

以至于,穆白都吃醋了。甚至,他偷偷的去找凌琴学习,到底怎么才能算的那么快?

凌琴就很认真的回答了一句,“不知道,就都记住了,所有的规律,所有的可能性,都记住了。”

他自己一个人闲来无事,就喜欢算数,算完就记住。

后来,穆白以为这是个过目不忘的主儿,所以给凌琴测试了一下,结果发现,除了数字,他什么都记不住。

凌月当时说了一句话,人的天赋不同,就像是她,她对什么事也都是记不住,唯独跟医学有关系的事,一看就明白,一看就会,不存在刻意去复习。

穆白本来还想着,取代一下凌琴的地位的,现在看来,真的没办法取代,他对数字不是那么敏感。

其次,他虽然记忆强了一些,可达不到过目不忘的地步。他最擅长的,是心计。

没办法,他放弃跟凌琴讨教了,既然凌月要带着,就带着吧,多亏这是她亲弟弟,否则他还不知道什么样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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